欢迎访问甘肃陇贸通!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政策发布>文章详情

三部门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958 字号:

记者20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出台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政策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下一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政策,助力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甘肃陇贸通是以满足甘肃外贸企业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公益性中介服务平台,是链接甘肃外贸企业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平台提供对甘肃外贸企业品牌宣传、市场推介、企业交流、贸易执行、贸易风险预警、商品市场信息报告、展会合作信息、供求合作的在线调查信息发布等外贸业务所需的配套服务。 平台将带动贸易供应链各环节上的企业形成高效的产业集群,进一步提高本区域外贸行的核心竞争能力,平台上引进各类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贴身式”专业化服务。

联系我们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74号

17318766396(服务时间:9:00-18:00)

兰州市商务局外综服监督电话:0931—8856100

416089241@qq.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甘肃陇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