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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2月已缴纳有关费款企业将按规定退抵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925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在20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有的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举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王陆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同有关部门一起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实打实地享受到政策好处。

  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王陆进说,税务部门将切实做好缴费人和税务操作人员两方面的政策辅导,疫情期间将主要通过网站、热线、微信等方式讲解政策,解读操作,回答疑问。利用视频会议、网络办公等方式开展税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快速响应机制。

  同时,根据各省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及时调整信息系统配置,添加企业类型标签,简并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和特色APP掌上申报相关功能,让企业“免填单”“非接触”便捷享受减免优惠,并快速办理缓缴等业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对有的企业2月份已缴费款,按规定进行退抵,作出妥善安排,实实在在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此外,税务部门将做好核算分析和监督考核。“通过分户核算、机生机汇、比对审核等方式,同有关部门一起把减免费款的数算准,让社会及时了解政策效果。同时推动各地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王陆进说,税务部门将把落实政策纳入税务系统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督办,严肃纪律。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予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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