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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新规内容修订 外资行获托管业务资格

发布时间:2020-07-17 浏览:837 字号:

近日,证监会、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业内人士指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正在进一步加快,更多符合标准的外资行将积极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为我国基金托管市场带来新动力。

《托管办法》指出,将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安排,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可按境外总行计算,并明确境外总行应承担的责任,强化配套风险管控安排。执行中,外国银行在华子行一体适用。

“新的《托管办法》放宽了外国银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准入条件,是加快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的重要举措。” 汇丰中国证券服务部总监钟咏苓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扩大外资行的业务范围,为外资行在证券基金托管市场提供了新的展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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