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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6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柑橘进口。现将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8月3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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