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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越关税调整,中国出口企业如何化危为机?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5 字号:

□ 本报记者 刘叶琳

7月2日,美国宣布美越双方已达成一项贸易协议,协议规定,越南对美出口产品将被征收20%的关税,对任何经由越南转运后最终出口到美国的第三国货物,将征收40%的关税。越南政府随后发布官方声明称,双方已就“对等、公平与互利贸易协定”达成框架性共识。这一协议的达成标志着美越贸易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给中国出口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4月美国公布对越南实施“对等关税”计划时,将越南进口商品税率设为46%。但在随后的谈判期间,暂时保留10%的基准关税。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认为,本次协议则将对越南产品关税基准定为20%,虽然比4月初提议的46%低很多,但仍高于谈判期间的基准10%。可以说,本轮协议在税率上是一个“折中”结果,既有实质性的提高,又较原提议幅度大幅缩减。

尽管目前该协议仍处于框架性阶段,许多细节仍在协商之中,但毕竟对美越贸易关系的未来做出了“框定”,其后续影响值得相关行业关注。

美越关税协议对中国出口行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直接的是出口成本的大幅增加。管健提到,原本打算或已经将生产线迁至越南的中国企业将面对更高的出口成本和不确定性。

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这一协议还可能改变部分产业链布局。随着美越关税协议的达成,在越南生产的商品即使享有原产地优惠,也至少需要缴纳10%的关税,远高于此前的基准税率。这意味着部分订单可能会重新评估是否留在越南。

除直接关税安排外,美越关税协议中最具结构性影响的部分之一,是越南对美国产品实施零关税及取消主要非关税壁垒的承诺。这一条款不仅具有双边意义,在区域层面也将产生溢出效应,对中国市场构成潜在冲击。管健认为,越南对美国商品全面零关税开放后,美国产品(如农产品、机械、汽车零部件等)将更容易以较低价格进入越南市场。由于越南是RCEP成员国,这些产品在满足一定原产地规则条件后,有可能借助RCEP机制,以“越南原产”身份再出口至中国或其他RCEP国家,从而形成“美货通过越南转中”的路径。这种绕道效应可能对中国本土同类产品形成竞争压力,挤压中国产品在RCEP区域内的市场空间。

面对美越关税协议带来的挑战,中国企业需要积极调整应对策略,以降低风险并抓住新的发展机遇。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那些已经将工厂迁至越南的企业,需要重新评估供应链布局,考虑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以降低非越南原产成分的比例,从而享受更低的关税优惠。同时,企业还可以考虑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分散风险。在关税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中国企业需要更加注重提升产品附加值,从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向高附加值的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延伸。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减少对价格优势的依赖。另外,中国企业需要积极拓展多元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除了传统的欧美市场外,企业可以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分散市场风险,寻找新的增长点。

此外,美越关税协议的实施,涉及复杂的关税政策和原产地规则。中国企业需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研究,及时了解美越双方的关税政策变化,并根据政策调整及时调整出口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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